(高雄22日讯)来自砂拉越诗巫的留台生锺筱玲去年10月不幸在台湾遇害,家属跨海提出死亡民事诉讼、死亡刑事诉讼、犯罪被害人补偿等3项诉讼及赔偿。台湾高雄市的桥头地方检察署(简称桥头地检署)周三表示,已同意补偿殡葬费、扶养费及精神慰抚金等,总计200多万新台币(逾30万令吉)。
台湾中央社报导,根据桥头地检署的说明,被害人马来西亚籍女大生是因犯罪行为死亡,且经桥头地检署检察官依法提起公诉。事后女大生父母依法申请,符合犯罪被害人保护法第6条第1项第1款之遗属范围。检方同意补偿申请人殡葬费、扶养费及精神慰抚金等项目,金额共约200多万新台币。
桥头地检署表示,这件补偿案件在今年3月16日收案后,4月29日经桥头地检署犯罪被害人补偿审议委员会审议完毕在案,目前待申请人提供资料,即可完成后续程序,并将补偿金汇款至申请人指定户头。另外,因为是政府先支付犯罪补偿,所以法条有限额规定。不足部分仍可由被害人遗属对被告要求赔偿。
就读台南长荣大学的锺筱玲,于去年10月28日晚间遭被告梁育志强行掳走,并勒颈性侵致死。犯案后,梁育志在台南、高雄等地绕行十多小时,最后将锺筱玲的遗体弃尸在高雄阿莲大岗山地区。案件经检警侦办,去年12月侦结,检方以强制性交未遂、强盗杀人、强制性交杀人、遗弃尸体4罪嫌起诉梁育志,并求处死刑。
根据台湾《联合报》,锺筱玲的父母委请中华民国律师公会全国联合会理事长林瑞成律师,提出3项诉讼及赔偿,要求台湾法务部、法官对梁育志处以极刑,满足全马来西亚人民的期待,并称如果台湾不能满足要求,将不惜一切代价,提出引渡罪犯。
林瑞成表示,检方针对受害者父母提出犯罪被害人补偿金额总计200多万新台币,家属对此没有表示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