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4日讯)男子醉酒后,硬要一名女友人跟自己回家,遭拒绝后竟老羞成怒,用手臂锁住对方的脖子,把她扔到地上,并拽著她的头发穿过人行道,犹如“玩偶”般拖拉走,昨日被判罚款5000新元(约1万5000令吉),同时需赔偿受害者500新元(约1500令吉)。
被告是32岁的司徒家耀,他面对一项蓄意伤人的罪状。他被控于前年8月25日,凌晨3时20分,在克拉码头The Central,用手臂锁住徐慧珊(27岁)的脖子,把她扔到地上,拽著她的头发穿过人行道。
案情显示,2019年8月24日,晚上10时许,被告、受害者及几名朋友在克拉码头The Central一家叫“SQUE”的酒吧喝酒,晚上11时30分和凌晨1时许分别前往两家酒吧续摊,吃完夜宵后,大家各自离开,只剩下被告和受害者在德士站。
约凌晨3时20分,被告开始毛手毛脚,拥抱和抚摸受害者,要求受害者和他一起回家。受害者拒绝,此举却惹怒被告。被告动手锁住受害者的脖子,将她摔在地上。随后,被告拽著受害者的头发将她拖过人行道。
被告的种种行为,被停在旁边的一辆德士车内的摄像头拍下。
庭上播放施暴画面,被告凶狠地用力拽著受害者头发,受害者躺在地上,被告也没有松手,反而拽著她的头发拖著走。受害者大声尖叫求救,不断挣扎。
附近的公众听到尖叫声纷纷跑来阻止被告,叫他松手不要动。
根据受害者的医疗报告显示,受害者左手、左手腕、左手肘及头部受到多处挫伤。
被告的血液样本被送去新加坡卫生科学局化验,化验结果显示他每100毫升血液中含有51毫克的乙醇成分。
被告昨日一身西装上庭,态度与摄像画面中的醉男迥然不同。他表示,事发后一直非常懊悔。
控方指出,被告醉酒犯罪应考虑加重对他的处罚;此外,被告的行为与之前类似的案例相比更加的暴力和令人震惊,攻击受害人的时间也更长。
被告原本不认罪,昨日选择认罪。
法官判被告罚款5000新元,同时需赔偿受害者500新元。
被告缴付罚款后看到摄记迟迟不肯离开,最后别过脸躲避摄影镜头,快步跑出法庭。(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