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5日讯)18岁不肖子倒油在父身上再对他拳打脚踢,还威胁要杀父母,今早被判缓刑27个月,慈母悲诉称子不教母之过,希望法官给她教孩子的机会。
《新明日报》报道,被告是林志坚(译音),他面对9项控状,包括触犯妇女宪章、防止骚扰法令、蓄意伤人、刑事暴力、偷窃等罪名,控方以其中5项提控,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被告日前已认罪。
受害人是被告55岁的父亲和57岁的母亲。
根据案情,今年4月10日被告到父母房间要求额外零用钱,被拒后很不满,便在厨房四处泼洒食用油,还在父亲阻止时,把油倒在父亲身上,并拳打以及踢了他脸部各两次,造成父亲左眉毛处有两公分的撕裂伤。
被告在4天后,向母亲索100元(310令吉)买宝可梦卡不果,威胁打母亲,之后再要钱时又被拒,扬言:“如果你们现在报警,我会杀你们,然后跳下去”。
被告母亲因担心受伤害,隔天报警。被告的父母在4月1日已获得保护令,儿子因作出威胁和家暴而违反了保护令。
被告也在去年11月25日对父亲动粗。事发时他不满睡觉时被叫醒,一拳打在复印机的玻璃板上后被割伤,推了上前关心的父亲的肩膀。
法官最终判被告27个月的缓刑监视,进入“希望之家”收容所和佩戴电子追踪器一年。被告还需履行100小时社区服务。被告父母也需提交5000元(1万5500令吉)担保金,确保他服从缓刑监视的条件。
父母今早出庭,父亲表示,被告已能更好地控制情绪。母亲求情说,她知道没能好好管教孩子是她的错,恳请法官给她一个机会教育孩子,别无其他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