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对生育率低,行政院会周四(1日)通过多项配套修法,让夫妻得同时申请育婴假、并得同时申请育婴留职停薪津贴,以及产检假增加2日与放宽弹性工作的要件,且军公教劳一体适用。
台湾中央社报导,行政院5月推出“友善生养环境”政策,今天院会通过相关配套修法,包含与考试院会衔的公教人员保险法修正草案,以及性别工作平等法、就业保险法、陆海空军军官士官任职条例、志愿士兵服役条例及军人保险条例等5项修正草案,将函请立法院审议。
行政院长苏贞昌会中表示,“友善生养环境”政策已经完成7项行政命令发布,包括不孕症补助最高6次、产检多4次且增加项目,以及育婴留职停薪津贴多2成等,另外也提出6项法案修正。
苏贞昌说,从助怀孕到养小孩,相关必要支出,政府都全力负担,今天起军公教劳一体适用。
政务委员林万亿则在院会后记者会说明,相关政策在修法通过之前,有相关办法就依照办法进行,该有的补助仍然有效,而必须依法就等待修法,但若企业愿意友善对待,政府乐观其成。
这次修法,性别工作平等法修正部分,包含配合产检次数增加为14次,将产检假日数由5日增加为7日;另为不增加雇主负担,雇主先行给付产检假薪资后,其中逾5日的部分得向中央主管机关申请补助。
另外,针对受雇于雇用未满30人雇主的受雇者,经与雇主协商合意,得适用减少工作时间或调整工作时间之规定,藉以让有接送小孩需求的家长可以采用弹性工时。
这次修法也删除性别工作平等法第22条,未来不论配偶是否就业,不再限定须有正当理由,受雇者均得申请育婴留职停薪及家庭照顾假,鼓励受雇者及其配偶共同分担养育子女责任。
就业保险法则删除父母同为被保险人,不得同时请领育婴留职停薪津贴的规定,使夫妻可同时申请育婴假及留职停薪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