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27日讯)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刘兆佳在香港《苹果日报》停刊后声称,《港区国安法》大体上“已经达到预期目标”,且已发挥“足够的震慑作用”,令很多人因为怕触法而不敢再从事“反中乱港”的行为。
台湾中央社援引中新社周日报导,立场亲北京的刘兆佳更直指,“最瞩目的事件就是拘捕黎智英”。当“反中乱港势力”既无组织,又缺乏头目、资金和外国势力资助时,要再发动抗争或“动乱”已较过去难了很多。
刘兆佳日前在接受专访,总结《港区国安法》实施一周年“为(香港)特区带来的转变”时,作上述表示。
刘兆佳表示,《港区国安法》实施后,港府采取了一连串法律行动。这些行动一部分源于《港区国安法》,另一部分是执行香港原有的法律,两者加起来“更有力度地支撑起‘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网络”。
他提到,《港区国安法》“激发了特区政府的决心和勇气”,积极运用香港原有的《社团条例》、《公安条例》、《刑事罪行条例》等法例处理违法行为,使涉嫌违法者有的被拘押,有的被囚禁,不少以往较为激进的组织均告解散。
刘兆佳宣称,《港区国安法》的震慑作用并非表现在依法被控告的人数上,而是“改变了社会的法律气氛和法律体系”。此外,港府因应此法的实施开始推动“国安教育”,让学生更了解国安的意义和重要性。
他又表示,香港“进入新时代”的大目标之一是强化公务员队伍“对国家和香港的忠诚度”。其中公务员的问题更显重要,关键是要“积极地、诚心诚意地支持特区政府的工作和中央对港政策”。而主要官员更须对国家和民族有“相当强的效忠程度”,这样才能确保公务员加以落实。
刘兆佳声称,《港区国安法》和选制变更“在拨乱反正的路上发挥著不同的作用”,而教育、媒体、公务员、行政机关等方面的“改革”仍要一步步推进,这样才能最后达到“一国两制”下的爱国者有效治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