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日讯)中国教育部周二首次发布《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今年9月1日起,禁止学校、教师公开学生的考试成绩和排名,以减少学生之间的攀比、缓解应试压力,但是要求学校采取措施,便利家长私下知道相关学业信息。
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校长刘小惠在记者会上表示,从防止“唯分数论”、保护学生隐私、避免歧视的角度出发,今年4月教育部就新《规定》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当时引起不少热议。有人误以为禁止公开考试排名,家长就无法知道子女的学业表现。
刘小惠说:“从现在拿到的《规定》可以看到,第10条规定中已经做了修改:学生的考试成绩、名次等学业信息,学校应当便利学生本人和家长知晓,但不得公开、不得宣传升学的情况。所以《规定》当中已经明确了学生、家长对考试成绩、名次等学业成绩的知情权。”
澎湃新闻网报导,《规定》针对《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关于“学校保护”规定,系统整合、创新完善了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制度,分一般保护、专项保护、管理要求和保护机制等章节,全面构建学校保护制度体系,就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如学生欺凌、校园性侵害等建立完善相应专门制度。
《规定》遵循全面保护的原则,依据《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等法律,专设“一般保护”一章,系统规定学校应当尊重和保护的未成年人基本权利,包括在校园内的平等权、生命健康与自由、人格权、隐私权、受教育权、休息权、财产权、肖像权和智慧财产权、参与权、申诉权等权利。
明确禁止师生恋
《规定》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针对学生欺凌、校园性侵害等社会关注度高、对学生合法权益损害重大的问题构建了专项保护制度,完善了相应的防治工作机制。构建防治学生欺凌的规则体系,明确从预防、教育、干预制止到认定调查、处置等方面的防控具体要求,特别细化了构成学生欺凌的情形和认定规则,便于学校把握、运用。
同时,完善校园性侵害、性骚扰的防治规定,要求学校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建立预防、报告、处置性侵害工作机制,明确禁止教职工与学生“发生恋爱关系”、发生“性关系”等行为“红线”。
《规定》结合学校未成年人保护特点和需要,全面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实施的管理制度,包括校规、教学、作业、读物、安全、药品、体质、心理、手机、网络等管理,与禁烟禁酒,教职工准入、聘用、日常、校车、周边等管理具体制度,画清学校管理的制度框架与要求。
《规定》明确教育等部门的支持监督措施,补齐缺点弱项,提出首问负责制、指定学生保护专兼职监察员等机制,为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有力支撑。规定教育部门、学校及教职工不履行责任的具体处理办法,细化和完善法律责任。
下一步,教育部将会同有关机构,推动建立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试点,有针对性地加强培训,健全工作机制,为学校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更加全面、更具操作性的指导,支持地方、学校提升未成年人学校保护工作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