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25日讯)在2019前年“8.11”反修例示威期间,身处现场的女义务急救员突然右眼受伤淌血,示威者群起指责警方发射布袋弹导致其眼球爆裂,但伤者一直拒绝公开受伤情况,真实伤势成谜。不过,有报导指原来她于去年9月前往台湾,登机前双眼未见有明显伤痕,“爆眼”似有夸大其词之嫌。
香港《星岛日报》周二报导,警方早已取得其医疗报告,虽未能完全确定伤势因何造成,但据了解其眼球及内部组织未有严重受损,警方正追查她曾否参与暴动,一旦有相关证据将发出通缉令,同时调查“黑暴”势力是否串谋隐瞒其伤势及散播谣言,借机煽动连串“还眼”暴力示威,矢言追究到底。
反修例动乱期间的触目人物“爆眼少女”,已于去年9月离港赴台,她在机场拍摄的照片,显示其眼球完好。
2019年8月11日晚,身处弥敦道近尖沙嘴警署暴力示威现场的女义务急救员“K”,右眼突被异物击中,血流如注,示威者纷纷指责警方以布袋弹击伤她,更指其眼球爆裂,视力终身受损,事后她曾在“民间记者会”录影片段露面,但以纱布遮盖右眼及架上太阳眼镜。警方为查明真相主动取得法庭手令,成功向医管局索取其医疗报告。
《星岛日报》获得消息,医疗报告内容中对其伤势虽没有结论,但据了解,其眼部伤势不严重,亦没有“爆眼”或伤及眼球和内部组织,主要是眼睛周边位置受创,视力没受到严重损害。至于如何造成受伤亦没法肯定,有可能是其他硬物造成。
据悉,“K”受伤后在伊利沙伯医院留医约一周便出院,未几已康复,她曾申请司法复核,阻止警方取医疗报告被拒后,再向高等法院上诉庭上诉,及至上月被驳回,须支付警方讼费。
然而,这位坚拒透露伤势的所谓“爆眼少女”,原来早已康复离港赴台。周一有报导指,“K”去年9月30日乘坐航班前往台湾,登机前有数名亲友抵达机场送别,可见她戴上口罩,右眼没有纱布遮掩,双目没有明显伤痕,又一度低头看手机,视力似乎良好,她其后登上客机赴台。由于“K”从未被捕,故她可自由出境。
不排除发出通缉令
翻查当时传媒发布的照片,可见她受伤当天戴上护目镜,眼罩上没有布袋弹及有关残骸,她与尖沙嘴警署之间有一块约两公尺高巴士站广告牌,布袋弹难以从警署内射向她,事后她拒绝透露伤势,示威者更咬定是警方所为,但亦有消息指示威者以桠杈朝向警署发射钢珠时意外击中她。
据了解,有29人因参与前年“8.11”暴力示威、涉嫌干犯“参与暴动”被警方拘控,案件将分开3部分,排期至今年11月至明年2月开审。消息称,警方对“K”的刑事调查仍未结束,包括她当天曾否涉嫌干犯暴动或其他罪行,若有进一步证据指她涉嫌违法,将征询律政司意见,不排除发出通缉令。
此外,“K”受伤后两天,示威者在机场发起暴力集会,一度群起包围在场采访的《环球时报》记者付国豪,并以索带将其捆绑及拳打脚踢,亦有网民发起“Eye4HK(掩眼行动)”,呼吁公众上传手遮右眼的自拍照,连串暴力示威亦有人展示“黑警还眼”等标语。
消息称,警方锲而不舍调查是否有“黑暴”势力有组织地串谋隐瞒她的伤势,并散播谣言煽动群众仇警情绪,再发动连串暴力示威,图谋推翻政府,若追查到相关证据,将追究到底。
另外,法援署委派代表爆眼女上诉的大律师公会主席夏博义,周一现身区院的前年“10.1”煽惑他人参与及组织未经批准集结案,为被告吴文远求情离开时,被记者追问有关媒体报导爆眼女是否已身在台湾、之前拿取爆眼女上诉时是否已知悉她已离港等,夏博义没有理会记者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