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法院周六(22日)就一宗网络医疗诈骗案件公开宣判,7名被告人涉嫌开设医药科技公司,并通过虚假文宣及网络问诊等手段,诱使他人以高价购买“某黑膏”疗程,骗取近187万元人民币(约120万令吉),被裁定诈骗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11年9个月至1年7个月不等,并罚款20万至1万元人民币(约13万至6500令吉)不等。
据外媒报道,自2018年10月起,被告人石某、邱某共同开设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通过编写虚假案例推文、利用网络热门搜索引擎付费推广方式,诱骗受害人添加诈骗微信帐号为好友,再利用虚构医师、中医药研究院人员身份,以既定的话术剧本进行“网络问诊”,推销受害人购买含假药的疗程,诈骗巨额款项。
两人更雇用被告人罗某作为销售主管,负责日常培训、统计月度销售表、整理更新话术、确定及检查朋友圈发布的内容,以及解答销售问题等工作。
被告人杨某、林某、陈某、黄某则受雇为销售客服,负责“看病诊治”、销售、诈骗微信帐号朋友圈发布等工作,其馀一名同案人麦某另立案处理。
广州花都区法院指7名被告人无视国家法律,通过电信网络手段诈骗他人财物,裁定诈骗罪名成立,石某、罗某、邱某判处有期徒刑11年9个月至10年不等,各处罚金20万至8万元人民币(约13万至5万令吉)不等;杨某、林某、陈某、黄某判处有期徒刑3年9个月至1年7个月不等,各处罚金2万至1万元人民币(约2万至至6500令吉)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