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3日讯) 装修商免利息借钱给认识超过20年的老友度过难关,3年内共借出162万馀新元(约486万馀令吉)。岂料老友迟迟不还债,反指装修商是“大耳窿”进行非法借贷。装修商入禀法院打赢官司,法官谕令老友必须乖乖还债。
根据本周发出的高庭判词,起诉人张永顺与答辩人关元兴认识超过20年,与彼此的家人都是朋友,但两人的背景迥异。
张永顺只有小学教育程度,当了多年散工后,设立自己的装修与建筑生意。关元兴则是一名金融从业员,拥有会计系的硕士学位。
除了是朋友,两人也有商业往来,关元兴曾聘请张永顺为他的公寓进行装修,张永顺与妻子也找关元兴帮忙投资。
张永顺称,他视关元兴为亲兄弟,所以答应借钱给对方。当时关元兴告诉张永顺,与他合作的一些投资者临时退出,导致他现金无法周转,他急需钱来支付员工的薪金与律师费等。
2014年11月至2017年10月,张永顺7次从他或妻子的银行户头取出现金借给关元兴,总额达162万1000新元(约486万3000令吉)。两人没有立下任何贷款协议。关元兴当时也发出6张支票给张永顺,让后者等他的银行户头有钱后,就可把这些支票兑现。
不过,关元兴辩称,自己只向张永顺借了55万新元(约165万令吉),其馀的百万馀新元(约300万馀令吉)是后者进行非法放贷所征收的利息,他已经偿还149万馀新元(约447万馀令吉)。
他认为,既然张永顺是在进行非法放贷,因此不具备向他讨钱的法律立场。
法官审理后认为,更多证据支持张永顺的说辞,包括他从银行户头提款的日期与金额、关元兴存入现金的日期,以及关元兴所签发的支票,总金额与张永顺所称的贷款额吻合。
法官指出,反观关元兴的说辞充满漏洞,他一会儿说自己是在2016年底首次向张永顺借钱,之后又改口说早在2015年中就曾向对方借贷25万新元(约75万令吉)。
“此外,没有证据显示张永顺有进行非法放贷的行为,例如不断向关元兴追债。”
法官最终谕令关元兴偿还162万1000新元给张永顺。(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