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1日讯)前银行客户经理被控3年内失信和欺骗7名客户近200万新元(约600万令吉),转走的赃款超过14万新元(约42万令吉)拿去买多多和万字票,每次最低下注额为1001新元(约3003令吉),最高可达2万新元(约6万令吉),昨日被判监禁7年。
被告韩德隆(译音,34岁)被控94项失信、欺骗,以及转移赃款等罪名。他早前承认其中27项罪名,馀项同意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根据案情,被告在2014年8月至2015年12月之间在大华银行担任客户经理,负责销售定期存款及信托等类型的金融产品。
2015年2月,他开始挪用客户的钱,即便在2015年12月辞去大华银行的工作,到华侨银行上班之后,他还是如法炮制,继续欺骗大华银行的客户,最后连华侨银行客户的钱也挪用。
为了圆谎,他还伪造大华银行的信件,骗这些前客户说,他们的钱都已经交给了大华银行,但实际上,钱都存到了他自己的银行账户中。
其中一名受害者发现被骗后向警方报案。商业事务局在2017年4月11日展开调查,发现被告在3年内骗了两家银行7名客户共196万9000新元(约590万7000令吉)。
综合控状内容,被告转走的赃款超过34万新元(约102万令吉),当中有超过14万新元拿去买多多和万字票。控状也显示,被告每次最低下注额为1001新元,最高可达2万新元。
被告面对65项转移赃款的控状,涉及的金额约34万499新元(约102万1497令吉)。其中,有14万1600新元(约42万4800令吉)转到新加坡博彩公司、12万4000新元(约37万2000令吉)转到被告兄弟的账户、6万3000新元(约18万9000令吉)转到被告与前女友的联名账户。
他也曾开一张1万1899新元(约3万5697令吉)的银行本票给一家车行,并拿其中35万新元(约105万令吉)给其中一些受害人做出赔偿。
根据案情,被告最后自掏腰包赔了27万5000新元(约82万5000令吉)。
法官昨日下判前说,被告是初犯,也在第一时间选择认罪,被控后还押至今,足见他有悔过之心。
主控官曾说,被告至今只吐出了62万5000新元(约187万5000令吉),其中35万新元还是用骗来的钱还给一些受害者。
由于被控多条罪名,涉及的款项高达196万9000新元,法官最终判他坐牢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