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0日讯)两名大马男子涉假公安骗局,为犯罪集团来新加坡当跑腿被判刑,上诉称只是遵照“老板”指示经营钱币兑换生意,但法官指公司连营业执照都没有,案件也有多个“危险信号”,驳回上诉。
两名被告是35岁的周志宏和20岁的潘鸿宽,两人各面对两项接收和拥有赃款的控状,案经审讯后,周志宏被判坐牢4年5个月,判潘鸿宽进入青年改造所半年,两人不满上诉。
判词显示,2018年6月1日,两名被告在雅吉拱廊(The Arcade)一间店面向同谋周伟忠(20岁)接收36万9900新元(约110万9700令吉)赃款。同月4日,警方突击两名被告位于乌美1道第318座组屋的住家,起获59万7450新元(约179万2350令吉)赃款。
两名被告声称,他们为一名叫“理查德”的老板办事,对方也是潘鸿宽的叔叔。
他们也称,雅吉拱廊的店面是用来经营钱币兑换生意。
承审法官指公司连营业执照都没有,也没有传召“理查德”当辩方证人,加上同谋周伟忠已认罪,宣判两名被告罪名成立。
被告通过律师上诉时表示,他们不敢传召“理查德”出庭供证,是担心对方会惹上麻烦,而且两名被告有领约1500新元(约4500令吉)薪水,“理查德”与潘鸿宽又是叔侄关系,不可能害潘鸿宽做犯法的事,希望法官判周志宏坐牢24个月,判潘鸿宽缓刑监视就好。
控方表示,两名被告接收大笔来历不明的款项,应该察觉到“理查德”在经营非法勾当。
审理上诉的高庭法官同意控方所说,指案件出现好多个“危险信号”(red flags),最后驳回上诉。(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