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3日讯)13岁少女在网上结识一名在工程公司上班的男子,而为了有钱购买游戏,少女答应当男子的性伴侣,并以100元(300令吉)卖出自己的初夜。两人在超过一年的时间几乎每月都发生交易,男子每次支付少女30元到50元(90令吉至150令吉)。男子昨日(12日)被判坐牢34个月。
被告是24岁的钟成章(译音),他面对11项控状,包括性侵和抵触影片法令的罪行,控方以其中4项提控,余项由法官下判时一并纳入考量。
案发时被告21岁,在一间工程公司担任项目组长,受害女生则年仅13岁,就读中学。
被告昨日承认3项与未满14岁的少女发生性关系的罪行,以及一项拥有猥亵视频抵触影片法令罪。
为了保护受害人,法官下令媒体不得公开任何可能泄露受害人身份的资料。
案情显示, 被告和少女是在2017年10月透过手机应用程序结识,随后使用“WhatsApp”联系,沟通内容都和性相关,包括问女生是否曾自慰,也会向她要裸照,再把自己的猥亵照发给对方,还邀她当自己的性伴侣。
两人第一次发生性关系前,少女要求被告以100元(300令吉)买下她的初夜,被告答应她的要求,并开始给予对方性教育,以“好玩”来诱导少女接受他的要求,还把自己的“性趣”告诉对方,让少女来取悦他。此时,被告清楚知道少女才年仅13岁。
即使知道对方未成年,被告还是几乎每月约对方出来发生性关系,地点包括商场内的残疾人士厕所和不同酒店,如此的安排从2017年10月一直维持到2019年2月。
为了不要引人注意,被告要求女生携带便衣更换,并假装成自己的妹妹,被告也会亲自到酒店大厅接她到房间。
在2017年10月到2019年2月之间,两人几乎每个月都会交易,每次交易都会发生两次关系,而被告会付少女30元到50元(90令吉至150令吉)不等。
被告还会拍下性爱过程,让他之后手淫时使用。被告还曾将女生裸照发给第三者,要求“3P”,但最终未成功。
被告被逮捕后,手机上也被发现有48段不雅视频。他昨天在家人的陪同下出庭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