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连云港市灌南县一名女辅警许艳,2014年起与多名公职人员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后实施敲诈,涉案人包括市公安局分局副局长。
有关案件判决书周四(11日)起在网上流传,引发社会关注。
灌南县法院周五(12日)表示,案件已于去年12月29日宣判,并将判决书送达给许艳,后者在法定上诉期提出上诉,该案目前正在二审审理期间。
据报导,网传一份由灌南县人民法院发布的判决书指,当地公安局海州分局的27岁女辅警许艳,在2014年3月至2019年4月期间,同时或者不间断的与多名公职人员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先后以怀孕、分手补偿等敲诈9人,共计372.6万元人民币(约235万令吉)。
许艳事后在一审中被判犯敲诈勒索罪,判处13年有期徒刑,罚款500万元(约316万港元令吉)。
判决书指,受害者包括灌云县派出所所长、灌云县公安局副局长、灌云县妇幼保健院工会主席、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副局长、小学校长等人。
因被敲诈者为公职人员,引发社会关注是否同样受到处罚;当地媒体向当局查询时,工作人员只表示部分被敲诈者已被处罚,但具体处理结果暂不便透露。
灌云县委宣传部周五晚上通报,经与纪检监察部门核实,涉案的其中7名公职人员已于2019年底分别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等党政纪处分。
当地媒体事后亦翻查判决书发现,被敲诈勒索金额最高为128万元(约80万令吉)的刘姓受害人,曾任海州分局副局长,去年1月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