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1日讯)涉及运毒入新加坡一度被判死刑,大马籍男子本月初上诉得直获判无罪释放,今日搭机飞返家乡槟城。
该名男子是现年38岁的马秋宝(译音),其代表律师黄秀宏(60岁,译音)今日接受《马新社》访问时感性表示,送别马秋宝的过程,就好象是一场生命的蜕变。
“我在漆黑的凌晨载送他到樟宜机场,而他晨光中穿过关卡检查站,转身向我道别。这是新的一天,也是新生活的开始。”
“这令我感到圆满。我完成了作为律师的使命,也履行了生为人及一名朋友的义务。”
他表示,代表马秋宝抗辩的过程令他学习良多,两人一同经历了生命的高潮与低谷。
“我感到荣幸,上帝挑选我将马秋宝送出死亡的幽谷,这一过程中我学到很多东西。”
案情显示,马秋宝在2016年10月26日凌晨5时20分,向朋友借了摩哆,载女友一同过兀兰关卡时,被发现座位下的暗格藏有4包混合毒品,当中就包括甲基安非他命(methamphetamine)。
马秋宝之后面对5项运毒控状,控方以私运499.97克的甲基安非他命控状提控,其馀4项涉及私运另4种毒品的控状则暂时搁下。被告去年初罪名成立,法官判他死刑。被告上诉后被裁定案发时不知毒品存在,最后被判无罪。
不过,控方当时表示打算继续用馀下4项暂时搁下的控状起诉被告,遭被告反对;被告代表律师指案情没变,被告已被裁定不知摩哆藏有甲基安非他命,这也表示被告对其馀藏在车内的4个毒品,也不知情。
律师表示,控方要求太霸道,要求重新审理死刑罪的做法,行为像是“走后门”。
控方则表示,尊重法庭判被告无罪的决定,但控方表示被告私运其他毒品,理应接受惩罚。
新加坡三司表示,法庭既然已裁定被告无罪,控方的要求等于要另一名法官审同一个案情的案件,出现不同裁决,最后拒绝让控方继续起诉被告。马秋宝本月2日获得无罪释放,结束长达52个月的诉讼。
马秋宝在获释后,代表律师黄秋宏在过去10多天仍为他提供照顾,包括为他安排住宿及其他花费,直至今早在机场送别前者。
临行前,马秋宝向黄秋宏鞠躬感谢他的付出,而在目送马秋宝踏上归途时,黄秋宏也引用苏格兰大文豪罗伯特史蒂文森诗哥《安魂曲》诗句,“如今他将回归一直响往之地,出海的水手今已返乡,山中的猎人已是归人”作为最后的送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