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巫留台女大生命案于19日在台湾桥头地院首开准备程序庭,凶手梁育志在庭上承认杀害女大生,但否认故意致她于死,还称是在警方尚未查出凶嫌前坦承犯案,应符合自首要件。
但依检方起诉内容,梁先被警方锁定可疑车牌号码,警方前往被告住处附近埋伏,发现被告在住处附近徘徊数分钟,遂上前询问,被告一度向警方谎称女大生早已离去,还试图误导警方侦办方向,经警多次询问,才承认杀害弃尸于大岗山边坡附近。
该命案于19日上午9点半开庭,时间长达5个多小时。梁育志由法扶律师义务陪同出庭,死者家属委由长荣大学代表出庭,委任律师再度请求对被告从重量刑、求处极刑;被告承认杀害女大生,但非故意杀人,是过失致死。准备程序尚未结束,下次程序庭另订期日。
梁育志强调自己是犯后自首,指女大生命案发生后,警方在未掌握作案凶嫌前,他就坦承犯案,符合自首要件,这部分院方将列入再调查重点。
父亲:儿子很怕被送出国受审
根据《自由时报》报导,梁育志住家在案发后受到“蛋洗”,其父母承受极大压力,只好到外地避风头,重新找工作,多次都以阿莲区青旗里长陈文晓代表回应媒体。梁育志父亲于18日回到旧家机车行重启营业,他首度受访表示,家人每个月都会到燕巢看守所收容所探望儿子,儿子也会写信回家。
其父亲低调表示,之前发过道歉声明,希望“一命偿一命”,儿子写信回家,也表示认同“以命偿命”;家里已无馀力聘请律师辩护,也没道理再为官司奔走,对开庭一无所知,也不清楚审理进度。其父亲不讳言“儿子很怕被送出国接受审判”。
大马诗巫锺女大生命案发生于去年10月28日,凶嫌梁育志以“上吊结”开车掳走后单独离校的锺女,对她勒颈性侵致死,最后将锺女弃尸在高雄阿莲大岗山地区。去年12月桥头地检署侦结,以强制性交未遂、强盗杀人、强制性交杀人、遗弃尸体等罪起诉梁男,并具体求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