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0日讯)资讯科技公司女董事贿赂物流公司前资讯科技总监约48万4000馀元(145万2000令吉),以报答他协助公司取得生意。
被告蔡辉芳(59岁)共面对6项行贿和3项同意贿赂的控状。
被告被指贿赂Schenker(亚太)私人有限公司资讯科技总监梁志贤(50岁)48万4000馀元。
控方以4项提控,余项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被告昨日承认罪行时说,行贿的计划由梁志贤提出,最初她曾拒绝,但无奈有求于他,最终只能同流合污。
案情揭露,梁志贤在公司负责把资料数码化,因此在2007年采购软件时结识被告。
隔年被告离开公司,创立了本身的新公司,但持续与梁志贤合作,透过新公司提供服务。
在2010年被告提议让梁志贤的公司使用其管理服务,并被梁志贤接受。被告把提供打印机的工作外包给第三方公司,由梁志贤洽谈双方的合作。
在梁志贤的要求下,第三方公司需支付被告公司服务费,然而被告与梁志贤事先商量好,后者会从被告公司盈利分一杯羹。
被告事后会将额外的盈利汇入梁志贤哥哥旗下的3家公司,从在2008年6月2日至2012年10月15日,被告共支付48万4289元。
控方表示被告经过缜密的计划,4年来持续行贿,要求法官严惩18至24个月的监禁。法官最终判被告入狱1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