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25日讯)长荣大学马来西亚籍女大生遭28岁梁姓凶嫌掳走性侵杀害。桥头地检署今天依性侵未遂、性侵杀人、强盗杀人、遗弃尸体等罪起诉,且梁嫌经精神鉴定正常,据此求处死刑。
桥头地检署今天上午说明,梁嫌犯行符合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参编第6条第2项中“最严重的犯罪”(强制性交故意杀人、强盗杀人罪嫌);且梁嫌为满足私欲,随机挑选长荣大学另名落单女大生性侵未遂后,非但没有反省,反而变本加厉性侵杀害马籍女大生。
检方指出,梁嫌以绳结勒住被害人头部进而殴打,凌虐手段令人发指,任意剥夺她的无辜性命,完全无视女大生哭喊求饶,且梁嫌侦查中未曾向被害人或其家属表达歉意或悔改,仅不断询问会被判刑多重、会否被引渡到马来西亚,显见毫无悲悯同理心。
梁嫌在侦讯中供称,之所以会犯案是因为先前有债务问题,所以想上吊自杀,因此想在轻生前做些以前不敢做的事,甚至还已拟好遗书。检方据此认为梁嫌不但不珍惜自己声明,还在轻生前戕害无辜性命,显然漠视生命权。
检方另外发现,梁嫌国高中时期即有前科纪录,直到这次犯下性侵杀人,足认学校辅导和刑事矫正都不足平复梁嫌性犯罪冲动,手段恶行更甚,实难认梁嫌还有任何再矫正可能。
另外,经高雄市立凯旋医院鉴定评估,梁嫌性侵再犯可能性属高风险。检方据所有证据认定梁嫌没有矫正或监狱教化可能,有永久隔离社会必要,向桥头地方法院求处死刑,并宣告褫夺公权终身。
起诉书指出,梁嫌今年9月30日晚间8时多即曾在台南市归仁区随机对一名女学生意图性侵未遂,10月28日晚间8时50分多又在台铁沙崙线高架桥下方,对马籍女大生犯下性侵及强盗杀人犯行,之后更抢夺被害人手机和一张ICASH卡片,陆续前往超商消费及持手机抵充加油费用。梁嫌在以绳索勒颈和闷压马籍女大生口鼻致死后,10月29日将女大生弃尸在大岗山边坡。
涉案梁嫌落网后,经桥头地方法院裁押,目前收押在高雄第二监狱。
女大生家属及律师上月也在马来西亚砂拉越召开记者会指出,已委托中华民国律师公会全国联合会理事长林瑞成于11月2日提出诉讼,包括死亡民事诉讼、死亡刑事诉讼及犯罪被害人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