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3日讯)人事部副经理利用职位便利,用复制的薪资单瞒天过海,让财务部批下额外工资,4年内骗取公司超过38万元(114万令吉)。她因一次请假没参与工资汇报,被财务部发现工资数额有误,因而揭发她的罪行。
47岁的被告诺阿菲扎共面对4项欺骗罪,主控官以其中3项提控,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案情显示,被告于2012年加入一家建材公司的人事部,从高级执行员逐步升上副经理的职位。
一般情况下,公司都通过银行过账给员工发薪水,但碰上员工离职或新聘请的员工,人事部则会另外处理,以支票支付薪水。
为了保密个人隐私,财务部一般看不到员工的资料,只依据人事部计算的数额开支票,再由被告将员工名字填入支票。
2012年4月,被告开始复制薪水单,在财务部不知情的情况下要了多馀的支票,再把这些支票收入自己的口袋。她会在准备每月工资汇报时,加入这些额外薪资,让数额与财务部的记录吻合,公司因此并未起疑。
一直到2015年12月,被告当时请假,没有参与准备工资汇报,没能即时将骗取的数目加入汇报中,结果财务部发现两个部门的总数额差了1971元(5913令吉)。
经内部调查,公司发现被告在2012年4月到2015年11月之间,多开了81张支票,骗走公司共38万7592元(116万2726令吉)。
经审讯后,被告昨日罪成,遭法官宣判坐牢37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