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6日讯)女郎恋上已婚男,盼转正宫却发现对方劈腿,气得用沸水淋对方下体,今日被判监4年,辩方律师表示将提出上诉。
这起事件发生在2017年7月5日,被告扎丽娜(50岁)在住家单位向男友的腹股沟泼了一杯沸水,导致对方烫伤,事后被控上法庭。
由于被告不承认一项使用沸水蓄意重伤他人的控状,选择抗辩后,早前被判罪成。
根据控方结案陈词,双方在2006年交往,被告知道受害者已婚,但对方承诺日后娶她。
不料,好景不长,两人11年来分分合合,被告于2015年开始怀疑男友劈腿,之后逮到他和另一女郎外出。
案发当日,被告抑制不住怒火,趁男友躺在沙发熟睡时,拿滚烫的水泼他的下体,造成二至三级的烫伤,留下永久性伤疤。
控方指出,受害者有12%面积被烫伤,主要是在腹股沟,前后动刀3次,进行了两次皮肤移植,痛楚令他痛不欲生。受害者在2017年10月17日复诊时,也还未痊愈。
控方也指出,骨折可通过时间愈合,但烧伤却会留疤,比骨折来得疼痛。
代表律师则反驳,受害者事后没有继续治疗,代表已经康复,并非控方所说的。
控方要求被告被判监至少5年,外加3个月代替鞭刑,辩方律师则要求两年监禁。
法官最后判被告监禁4年,并指出这个刑罚足以对应被告的罪责和犯罪行为。
辩方律师在下判后表示,将提出上诉,因此要求刑期暂缓执行,法官将保释金提高至3万新元(约9万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