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1日讯)新加坡国立大学奖学金得主3年内偷拍7名女生,包括闯国大宿舍“禁地”偷拍女同学洗澡,法官拒让他接受社区服务令和短期拘留令,并指被告没有心理疾病,行为是早有蓄意。
根据早前报导,偷拍事件发生在2013年至2016年期间,国大生乔尔(Joel Rasis Ismail,27岁)面对11项控状包括擅闯和偷拍罪状,共有7名女郎受害。被告是国大建筑系大五生,案发时住在国大的郭氏基金宿舍。
被告早前承认一项擅闯和三项偷拍罪状,指他在今年5月11日早上6时27分左右,擅闯上述地点6楼女厕所,之后用手机偷拍23岁女同学洗澡画面。
代表被告的陈万和律师之前求情时说,被告前女友嫌他的性能力差而两度劈腿,他因此患上抑郁症,随后为了不失去新女友,借由偷拍激起性欲。
昨日,陈万和进一步表示,被告遭逮捕后花了数月的时间反省,对他的行为深感羞愧,促法官判他社区服务令、短期拘留令或监禁10周和罚款1500元(4500令吉)。
根据心理卫生学院报告,被告和家人已修复关系,也有效利用这个时间反省与承认他的行为有多恶劣,作出实际行动改变。
不过控方指出,被告称患适应障碍症是在犯案及逮捕后,主要是担忧自身未来而并非关怀受害人受到的创伤,与犯案没有直接关系,阻慑作用远比改造来得重要。
法官承认被告付出努力寻求心理医生,家人也支持他,但这些因素不足以推翻阻慑作用。
法官认为被告不适合社区服务令或短期拘留令,最终判他入狱12周和罚款1500元。
国大发言人受询时表示被告的纪律处分,包括停学三个学期、接受强制性辅导和参与改造活动。这些惩处都列在被告正式成绩册中,他目前仍在停学阶段,期间不准进入校园。
被告写信 向受害者道歉
被告乔尔在法庭上呈交本身书写的道歉信,表示不该伤害他人,对所有自己曾伤害及对不起的人感到抱歉。
信中说,如今他意识到无论碰到什么难题,都不该伤害他人,特别是女性,因为她们值得被尊重,自己却愚蠢地伤害她们。
他向所有受影响的人道歉,请求她们的原谅,并承诺会成为更好的人。
此外,被告的姐姐也在人格证明书为被告背书,她写到:“当黑暗来到你面前,而你接受了它,你将忘记什么是光明,乔尔允许自己被黑暗吞噬。可在家人的支持和接受心理治疗后,他让光明重返自己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