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5日讯)老商人误杀女婿被判坐牢8年半,亲家母入禀高庭向老商人索偿每月5050元(1万5150令吉)的生活费。
轰动一时的新加坡文达街岳父杀女婿案上个月21日下判,原本面对谋杀罪的被告陈南成(72岁)改控误杀,被指用刀刺死38岁的女婿斯宾塞,认罪后被判坐牢8年半。
但在案件还未有判决前,陈南成的亲家谭宝葵(译音,64岁),也是死者的母亲去年入禀高庭,在11月21日向陈南成发出传票令状与索赔书。陈南成在12月4日收到有关的传票。
这起民事案上周在内堂展开聆讯。根据索赔书内容,亲家母指陈南成在2017年7月10日案发当天错误、任意、蓄意攻击儿子导致其死亡。由于儿子性命被突然缩短,她指自己顿时失去依靠,向陈南成索赔儿子若在世时,每月她可获得的费用。
死者母亲要陈南成从死者去世当日开始算起,每月赔偿她5050元,这包括死者提供给她的住宿,每月生活费与医药费。
她列举出四样索赔的项目,包括生活费、医药费、水电费与需要支付的租金。她表示案发前她与儿子与媳妇原本一起同住在东部的私宅,但事发后她没有权利继续住下去,导致她需要另外找其他住宿并支付租金,造成损失。
法庭去年尾针对索赔案作出间中裁决,陈南成须赔偿亲家母损失,但他辩驳遭还押无法及时联系律师要求撤销。
陈南成以4点反驳诉方,包括指女婿生前拖欠4万元(12万令吉)未偿还,并表示即使需对她作出赔偿,也需抵消被欠下的债务。
陈南成在抗辩书中提到,自己没有意图谋杀女婿。由于当时看到女婿与两三个朋友在一起,他称那些朋友曾和女婿一起从事犯罪活动。他怕万一起冲突寡不敌众,所以为防身自卫才带著刀去找女婿谈。
他表示,诉方同住的房子原本就不属于女婿,即使事件没发生,他也已经有意要女婿与亲家母搬离该住处,为此对于如今诉方需要出外租房的租金,不能构成是他必须承担的一笔损失。
此外,他也指诉方指的申讨的水电费细节模糊,因此认为他不需要为有关事项作出赔偿。
针对陈南成的反驳,谭宝葵辩解,没有证据显示儿子与朋友当时威胁或做出危害陈南成的事。陈南成也没有资格要求如此抵消儿子的欠款,如果想要欠款可从儿子的遗产中索讨,与这起诉讼是分开的事。
谭宝葵也指陈南成让她痛失儿子,还拖延赔偿诉讼,要她经历审讯的痛苦。
她也表示,即使陈南成非有意杀害她儿子,他确实还是死了,而她也可以因对方涉及疏忽而展开索赔,为此希望维持原先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