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2日讯)中国江西省男子张玉环因为冤狱被关将近27年,他在周三向江西省高级法院递交“国家赔偿申请书”,索赔2234万3129元人民币(约1357万令吉),还要求法院在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错判带来的负面影响。
台湾中央社报导,张玉环是中国境内已知失去自由时间最长的蒙冤者。
综合《新京报》、红星新闻报导,8月4日下午,江西高级法院对27年前张玉环故意杀童一案再审改判,认为原审认定张玉环杀死2名儿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根据疑罪从无原则,不能对张玉环定罪,依法改判其无罪。
8月4日下午6时38分,被羁押长达9778天的张玉环,终于回到位于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张家村的老家。
张玉环的悲剧始于1993年10月24日。村里2名失踪的男童被发现浮尸在当地的一个小水库中。3天后,当年26岁的张玉环被警方锁定为嫌犯,他从此入狱。
1995年1月,南昌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玉环死缓(死刑但缓期执行),江西省高级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重审。
刑讯逼供作有罪供述
6年后的2001年,南昌市中级法院再次判处张玉环死缓。他坚决否认杀人,称在刑讯逼供之下作出有罪供述。
经多年申诉,江西高级法院去年3月决定对张玉环故意杀人一案进行再审。今年7月9日,该案在江西省高级法院开庭再审;8月4日,张玉环无罪释放。
江西高级法院在判决书中称,除张玉环有罪供述外,本案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张玉环杀人,而张玉环本人的有罪供述亦缺乏稳定性、真实性存疑,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张玉环在“国家赔偿申请书”中称,错案导致他顶著“杀人犯”的罪名,家人也背负“杀人犯家属”的骂名,受尽屈辱和歧视。27年来,父亲去世、母亲白发,无法尽侍奉双亲之孝;妻子重病改嫁,不能尽夫妻之义;蒙冤时,2个儿子才3、4岁,错过孩子们的成长,无法弥补人父之责。
张玉环并称,无罪判决后,他仍生活在无边的恐惧、遗憾之中,每日噩梦交替,精神上遭受了巨大刺激和折磨。
张玉环在申请书中称:“正常情况下,无人愿意用27年的自由换取五百万或一千万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