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广州27日讯)据中国海警官方微博消息,8月23日早上9时许,广东海警局在粤港东南方向中国内地管辖海域内,查获一艘涉嫌非法越境的快艇,拘捕姓李等10馀名涉嫌偷渡人员,消息指包括政治组织“香港故事”成员李宇轩。
据香港星岛网报导,消息指,船上有12名香港年轻人,当时他们正前往台湾,而广东海警所说的 “李某某”,就是参与过反修例示威的李宇轩,其馀被拘捕的都参与过反修例示威。
该批香港青年目前被中国海警扣押,中国公安仍在调查。根据中国刑法,公安局可以以刑事责任对偷渡者进行立案追责,偷渡者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之后才会遣返香港。
李宇轩本月10日与壹传媒黎智英同日被香港警方国安处拘捕,经扣查获准保释候查,涉嫌干犯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及洗黑钱罪名。
消息称,李宇轩与其馀11人,乘坐由香港一个黑帮安排的快艇,由西贡布袋澳出发,在果洲群岛被中国海警截获。据了解,他们打算潜逃台湾后申请政治庇护。
邓炳强:根据两地程序处理
香港警务处处长邓炳强周四下午回应事件时表示,相关行动为中国有关当局的个别行动,并非跨境合作,又指已与有关部门了解事件,未收到相关通知,亦未掌握相关细节,亦不知有何人被捕。
邓炳强又指,若有港人偷渡到中国后被捕,会按中国法例处理,中国当局亦会根据通报机制通知香港警方。若涉及香港通缉人士,则会根据现行程序移交香港。
台湾的陆委会发言人邱垂正表示,台湾支持香港民主自由,但也是法治社会,绝不鼓励以非法方式来台,当事人与协助者当将面临刑事责任追究,也有人身安全极大的风险与疑虑。港澳居民如因政治因素欲请求援助,在台湾的港澳条例现行法律架构下已有处理机制,台方会依据人道原则与相关法规妥适处理,呼吁相关人士切勿触法。
警方基于事实证据捕人
另外,警方拘捕民主党立法会议员林卓廷等13人,涉嫌去年721元朗事件中参与暴动,当中7人周四下午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控罪书指,林卓廷涉嫌与另外6名男子,去年7月21日晚上,于港铁元朗站大堂与其他人参与暴动,违反《公安条例》第19条。控方向法庭申请将案件押后至10月12日再讯获准。
对于警方被指将报案人林卓廷变被告,邓炳强向记者表示,警方是基于事实及证据采取行动,不是报案人就有免责条款,而是针对事实及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