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4日讯)新加坡已故建国总理李光耀的二媳妇林学芬,遭新加坡律师公会指控专业行为严重失当,寻求三司将她除名。三司昨日经过长达5小时聆讯后,三司保留裁决,择日宣判。
这起纪律审裁案源于新加坡总检察署向新加坡律师公会投诉林学芬。林学芬过后面对两项违反法律专业法令的指控,第一项指她在替李光耀执行最后一份遗嘱时,因受丈夫李显扬的利益的影响,没有照顾李光耀的利益。
第二项则指她在丈夫是遗嘱受益人之一的情况下,没有建议李光耀寻求独立的法律咨询。在李光耀的最后一份遗嘱中,李显扬可分得1/3的遗产,比上一份即第六份遗嘱中所占的比例多。
纪律审裁庭去年7月进行5天聆讯,今年2月发布一份长达228页的报告,裁定林学芬专业行为严重失当,须接受制裁。
新加坡律师公会昨日把案件移交给三司特别庭审理,寻求三司维持林学芬专业行为严重失当的裁决,并且将她除名。
因为法庭实施冠病防疫措施的关系,聆讯以视讯方式举行,林学芬与李显扬也上线出席聆讯。
林学芬通过两名代表律师,即前总检察长温长明与高级律师陈伟庆,否认所有指控与纪律审裁庭的裁决。
他们驳斥说,林学芬与李光耀并非“律师与客户”的关系,即使林学芬真的是李光耀最后遗嘱的律师,她也没有做出不当的专业行为,以致她须接受纪律制裁。
温长明进行口头陈词时指出,新加坡律师公会与纪律审裁庭忽略了一点,李光耀在签署最后遗嘱时是清醒的。
他说,没有证据显示李光耀不明白遗嘱内容,而且他在较早以前就已向自己的律师柯金梨表明,他想在遗嘱中平均分配遗产给3名子女。既然最后遗嘱表达了李光耀的意愿,帮他执行签署遗嘱的林学芬有何过失?林学芬只是按照指示办事。
“她(林学芬)能怎么做?难道是去问李光耀,爸爸,你确定你要给我的丈夫1/3的遗产吗?你是否要寻求独立法律顾问的意见?那等于于是侮辱李光耀的智商。倘若她真的如此问,李光耀会‘爆炸’,而且爆炸声还会传到总统府。”
温长明反复强调,李光耀自己也是律师,而且是名非常出色的律师,并非纪律审裁报告所企图勾画的,是可让儿子与媳妇占便宜的糊涂老人。
“他(李光耀)如果在签署遗嘱之后发现内容有何不妥,他大可吩咐柯金梨重新修订,但他没这么做。”
除名或处分 三司择日宣判
三司择日宣判,执业长达37年的林学芬是否违反法律专业法令;若是,她应接受除名或是其他处分。
三司之一的大法官梅达顺在聆讯接近尾声时指出,林学芬理应不该参与李光耀遗嘱的制定工作,但李光耀不是一个你可以轻易对他说不的人。她与丈夫未必是意图不轨和预谋行事。
大法官跟著问,如果林学芬并非居心不良,而是在面对一位极具威严的人物时,做出连串的错误判断,律师公会是否还要求将她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