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30日讯)香港12名泛民主派立法会选举参选人周四被裁定提名无效,失去参选资格,当中包括黄之锋、杨岳桥和郭荣铿。
综合泛民各政党的公布及媒体的报导,被选举主任裁定提名无效的有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公民党的杨岳桥、郭家麒、郭荣铿、郑达鸿,热血公民的郑锦满,专业人士梁继昌,以及被视为本土派的岑敖晖、袁嘉蔚、梁晃维、何桂蓝、刘颖匡。
杨岳桥、郭家麒和郭荣铿为本届立法会议员。
香港立法会换届选举预定于9月6日举行,共选出70名议员,一半由地方分区直选产生,一半由功能界别选民选出。
这次选举自7月中旬至周五接受提名,至今选举事务委员会接获132份提名表格。
自2016年起,选委会规定所有立法会和区议会参选人都要签署一份声明确认书,大致承诺拥护《基本法》和保证效忠香港特区,如果选举主任觉得提名人违反相关声明,可以取消他们的提名资格。
而即使提名人愿意签署声明确认书,选举主任仍可以根据提名人过去的言行而确定他们是否具诚意,并据此取消其提名资格。
在当天,香港政府在官网上表示,他们认同和支持选举主任就这12人提名无效的决定,不排除仍有部分获提名人士被选举主任决定提名无效。
港府在声明中表示,他们注意到选举主任在其理据中,明确指出在决定获提名人士的提名是否有效时,核心问题是他或她是否符合《立法会条例》的声明要求,即是拥护《基本法》和保证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声明也提到,选举主任指出,参照特区原讼法庭就陈浩天案的判词,在该声明要求下拥护《基本法》的意图,并非仅仅为遵守《基本法》,而更需支持、推广及信奉《基本法》。
香港政府表示,12名获提名人士因不符合《立法会条例》规定,被选举主任决定其提名无效。其他获提名人士的提名是否有效,选举主任仍在依法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