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谷9日讯)泰国内阁周三批准了《民事伴侣法案》(Civil Partnership Bill),该法案允许同性伴侣进行“同性结合”(same-sex unions),并确保他们具有与异性婚姻几乎相同的权利。
综合报导,政府副发言人拉差达女士表示,内阁会议批准的新版《民事伴侣法》,并同意修订泰国《民事与商事法》中与之相关联的条款,将保障不同性别民众都能获得相同权利。
该《民事伴侣法》相关重要内容包括,将民事伴侣定义为同性配偶,欲申请注册的两人必须年满17岁,两人中至少有一位泰国国籍公民。
此外,寻求注册的未成年人须征得父母、监护人或法院的同意。同性伴侣关系注册后,未成年人将被视为成熟。
上述法案和相关法律的修订将在提交泰国国会表决通过后公布实施。
并非“婚姻”
泰国是一个保守的佛教社会,但宽容的态度闻名,长期以来,该国对同志或跨性别的态度相当开放,并以友善同志的招牌吸引LGBTQ游客。
该法案于2018年提出,但前一届国会未能通过。如果在国会过关,同性伴侣可领养子女并拥有继承权和共有财产权。
而当同性配偶中一人死亡,另一人将获得财产继承权,此与一般异性夫妻相一致,都受到《民事与商事法》保障。
泰国彩虹天空协会主席基蒂南(Kittinan Daramadhaj)表示,《民事伴侣法》从本质上允许同性伴侣结婚,但并没有称其为“婚姻”,在泰国法律上,婚姻指的是男女结合。
他说,该法案如果通过,将“充分减轻人们的痛苦,并支持LGBT社群的人权”。
代表LGBT团体的泰国国会议员正在单独推动将婚姻重新定义为“2个人”的结合。
根据早前报导,法案虽然承认同性伴侣的法律地位,但是避免使用“婚姻”一词。泰国司法部官员就曾表示,未来同性结合合法化后,两人在法律上只是“伴侣关系”,而非“夫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