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1日讯)“港版国安法”已于周二晚间11时生效,香港媒体报导,警方当天深夜向约300名指挥级警官发出执法指引,若游行有人展示香港独立旗,即俗称蓝白旗的“香港国国旗”,或印有“香港独立”、“香港人建国”等字眼的旗帜或横幅,甚至是台独、疆独、藏独的旗帜或标语都属犯法,在场呼喊相关口号也可能触法。
报导称,香港警方周三执法前会展示一支紫色警告旗,若有涉嫌违反“港版国安法”的行为,警方会严正执法,逮捕前未必会先警告。
香港警方消息人士称,在游行集会上警方执行“港版国安法”主力针对的3项行为:一、展示旗帜;二、呼喊口号;三、是否有人在台上演说,若有人同时在行为上及意图上涉嫌明示或暗示煽动或教唆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都可能违法。
至于呼喊相关口号是否违法,消息人士称,在集会呼喊“香港独立”或“香港建国”等相关口号,也可触法,在社交媒体发表同类言论,也同样适用。
香港警务处周二晚间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已经生效,明确规定分裂国家罪、颠覆国家政权罪、恐怖活动罪、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4类犯罪行为的具体构成和相应的刑事责任,警务处将果断执法。
警务处称,对于各种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将根据“港版国安法”及特区现行法律的规定,采取拘捕及其他执法行动,以保障香港市民的生命财产及依法享有的各项基本权利和自由。
警务处表示,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而香港警队对于维护香港以及国家安全责无旁贷,必定全面履行应有职责,严正执法,恢复社会秩序,确保“港版国安法”在香港有效实施,竭尽全力维护国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