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南京一名男子在喝醉后倒卧街头,却被另一名男子性侵。警方近日已拘捕涉案疑犯,但有律师表示,由于受害人为男性,按照现行法律无法构成强奸罪。
根据中国传媒的报导,事发在今年5月18日凌晨,王姓男子因喝醉而在街头迷路,在不清醒的状态下,被另一名男子带到河道旁坡道处,并被强行脱裤侵犯。
据报导,王男在清醒后感到身体不适,才意识到自己被侵犯,随即报警。警方接报后,经过近1个月的摸索调查,在本月18日拘捕涉案的男疑犯。
王男表示,自己在事发后身心遭受重创,并指当时在酒醒后甚为害怕,亦发现被侵犯部位出血,因此自行到医院进行爱滋病病毒检测。
他又直言,“社会上怎么会有这么恶心的人,法律一定要严惩他”。
然而,江苏天煦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张赛在受访时则指,在现行法律中,强奸罪的受害对象明确规定是女性,而并非男性,虽然此案件看起来像强奸罪,但由于案中受害者的身份不符合法律规定,因此并不构成强奸罪,无法以强奸罪起诉。
他又指,若受害人遭受性自由的侵犯,包括触摸、搂抱等情况,应按照强制猥亵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