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导,香港教育局向中小学发出指引,规定元旦、“7.1”特区成立日及“10.1”中国国庆日时,校方必须升挂中国国旗和区旗,以及奏唱“国歌”。
台湾中央通讯社引述官方香港电台于18日的报导,教育局同时规定,小学一年级至初中三年级的音乐科,分三个阶段推行“国歌”教学。
报导表示,教育局还指出,如果学生在奏唱国歌时行为有偏差,学校应以辅导方式处理;若情况严重并涉及违法行为而校方未能处理,可考虑寻求警方协助。
香港教育局公布指引内容:“‘国歌条例’已于2020年6月12日正式刊宪生效。根据条例,教育局局长须就将国歌纳入中小学教育发出指示。‘国歌条例’的精神是尊重国歌,任何人不可公开及故意侮辱国歌,或不当使用国歌。所有中小学须提供机会,让学生学习歌唱国歌,并教导学生国歌的历史及精神,以及奏唱国歌的礼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