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9日讯)中国民用航空局官网周二公告《海南自由贸易港试点开放第七航权实施方案》。方案规定,外籍航空公司在海南经营客、货运第七航权,每条航线客货总班次每周最高分别为7班。
第七航权又称“完全第三国运输权”,为容许本国航机在本国领域以外经营独立的航线,在境外接载乘客和货物,而不用飞返本国,即本国航机在其他两国接载乘客和运载货物。
第七航权并不多见,原因在于签约国等同开放外国航空公司经营其国际航线,对本国航空公司经营的国际航线造成竞争。
《海南自由贸易港试点开放第七航权实施方案》也提到,指定的外国空运企业经营第7航权航班时,在海南与中国境内的其他地点之间,无串飞或中途分程权。中国民航局可根据国家和行业的宏观调控需要,以及试点评估结果,适时调整试点政策。
不包括香澳台航空公司
说明文件宣称,这项航权试点开放政策的使用主体为外国空运企业,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航空公司。
实施方案指出,外籍航空公司经其所在国指定和中国民航局确认后,按照现有规章规定,向中国民航局或民航地区管理局申请运行合格审定、航线经营许可、航班时刻和预先飞行计划。
安全监管方面,方案规定,由中国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及其派出机构,对外航安全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未达到安全运行要求的,按照有关双边航空安全协定和外航运行管理规章,采取运行限制措施。
中共中央及中国国务院本月1日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将在海南全岛实行以零关税为基本特征的货物贸易自由化制度,目标是在21世纪中叶,建成具较强国际影响力的高水准自贸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