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3日讯)因应新冠肺炎疫情扩散,香港政府刊宪,酒吧或酒馆等处所须关闭14天,违者最高可罚款5万港元(约2万8128令吉)及坐牢6个月。
综合媒体报导,香港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陈肇始根据《预防及控制疾病规例》赋予的权力,周四藉在宪报刊登公告发出上述指示,有关措施于周五下午6时起生效,为期14天
据报,陈肇始指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于上3月的上升幅度快,上月19日至周四,香港出现573宗确诊个案。
其中,有23%即135宗属本地感染,当中有约52.3%涉及酒吧等处所,包括部分曾到中环区酒吧、尖沙咀及湾仔酒吧,都有顾客及表演乐队出现群组感染。
这些个案已有第二代、第三代传播。其中一个中环区酒吧群组累计确诊62宗,包括一名40天大的婴儿。
陈肇始表示,从掌握的科学数据可见,酒吧等处所是传播病毒的高风险地方。为进一步减低和阻止酒吧聚集活动所带来的风险,决定推出措施规管。
保持社交距离防疫
她继指,港府会因应疫情的发展,每天检讨相关措施的可行性,适时作出调节,并提醒民众减少外出,避免聚餐或聚会等社交活动,尽量与他人保持适当的社交距离,以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链。
针对近期美容院接连出现多宗确诊病例,陈肇始表示,美容院亦属高风险地点,未来不排除作出进一步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