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5日讯)清洁工3年内多次趁6岁女儿熟睡时非礼她,控上法庭认罪后,被判坐牢18年半,罚款700元(约2100令吉)。
52岁的男被告面对12项包括性侵、非礼、吸毒、拥有黄片等控状 为保护受害者身份,法官令媒体不得报道任何会泄露被告小女儿身份的资料,包括被告名字。
据案情显示,被告有3名女儿,受害者是老幺,案发时只有6岁至8岁。被告自2015年起,会在半夜时,趁女儿都睡著后,把小女儿从房间抱到客厅性侵。
他舌吻小女儿,还对她暴露下体,用下体磨蹭她屁股,用手指侵入她肛门,逼她为他口交,并在她的嘴里射精。
小女儿当时觉得恶心,但又不敢报警,担心没人会相信她,也害怕被告知道她报警会遭被告虐打。
小女儿哑忍三年,直到有一天她从姐姐口中,知道姐姐的一名同学遭邻居性侵,因此鼓起勇气把被告的罪行说出来。
小女儿在姐姐的建议下,将秘密告知教师,并在2018年7月24日到警局报警。
警方在同一天逮捕被告,也发现他吸食冰毒,手机里也录有91个色情视频。
小女儿被送到医院接受检查,被查出处女膜有旧撕裂伤,而且患加德纳菌(Gardnerella Vaginalis)的阴道炎。
被告有两段婚姻,与第二任妻子育有3名女儿,案发时住在一间两房式租赁组屋。
被告妻子是名业馀妓女,她因在2017年涉及卖淫活动被遣送回国。
律师代被告求情时说,被告是个爱女儿的父亲,因要独自照顾家庭,加上月薪只有1300元至1500元(3900至4500令吉),倍感压力才会犯罪,求法官轻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