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9日讯) 新加坡一名中学教师背著孕妻与14岁女学生发展恋情,还在学校假期时与女学生合谋欺骗她母亲,假称学校有补习课,带女学生回家性侵,今早被判坐牢43个月。
被告是一名33岁的中学男教师,他面对抵触新加坡妇女宪章和儿童与青少年法令,及性侵未满1成年少女的7项控状。
受害女学生在案发时14岁,是中三女学生,被告则是受害人的老师。
2019年1月至3月间,被告与受害人每天传简讯,受害人也在被告要求下传私处猥亵照。受害人向被告告白,被告口说喜欢她,但实际对她没感情。当时,被告的妻子已怀孕。
同年2月14日,被告发短讯给受害人母亲,问她是否能允许受害人隔天到学校参加考试,也主动提议从受害人母亲工作地点接她,再送她上下课。这期间,被告却在下课后载受害人回到他住家,与她发生性行为。
同年年3月17日,两人合谋欺骗受害人母亲,称隔天要上补习课。受害人母亲获知后向被告查询,被告还谎称有此事,再次提议接送受害人。母亲不疑有他,对被告心存感激。
隔天,被告接受害人到他家,并性侵她。
此外,案情也显示,被告在校园内“传情”,“秘送”手机与手表给受害人。根据案情,2018年年3月,受害人的父亲因为她不听话,数次没收她的手机。受害人在社交媒体上表示要新的苹果手机,被告看见,提议买给她。
几周后,被告把一台苹果手机与50元(约150令吉)放在他校内的专属橱柜内,要受害人去取。被告之后也送受害人腕表当生日礼物,同样要她在专属橱柜内拿。
同年年9月间,被告因对怀孕妻子感内疚,一度停止回复受害人短讯。但两人在2019年1月又开始联系,受害人也在被父亲没收手机时,使用被告买给她的苹果手机。
2019年4月4日,受害人父亲发现她使用苹果手机,质问她如何获得手机。受害人父亲过后获知手机是被告所送,两人也互传暧昧短讯,因此向校长投诉,之后校长报警揭发此案。
案件今早下判,控方斥被告因受害人喜欢他,假意回应她感情,实则要占她便宜。他对受害人没有丝毫感情,只把她当做满足性欲的对象。
被告求情时说,已写道歉信给受害人,表示有愧对于她,没尽到老师的责任,会在狱中反省。被告指妻子如今怀了两人的第二胎,但他因入狱可能无法看见孩子出世。
法官下判时表示,被告辜负了受害人与家长的信任,今早判他坐牢4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