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4日讯)一名托儿所司机假借职务便利非礼三姐妹,受害者哑忍近十年,向老师倾诉才揭发其兽行。
被告现年65岁,事发时在妻子所开的托儿所担任班车司机与助教,受害的3名女童已成年。为保护受害者身份,法庭发出限制令,媒体不能刊登被告的姓名等资料。
被告共面对5项控状,其中包括非礼以及违反儿童和青年法令的控状,控方针对其中3项提控,剩馀控状待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案情显示,被告在2006至2008年间在勿洛水池路的托儿所二楼厕所、办公室与二楼的住家内,非礼年仅6岁至10岁的3名姐妹,包括非礼女童私处、要求女童为他手淫与非礼女童的胸部。
其中一名受害者2017年时在补习中心闷闷不乐,被老师问及时才称自己年幼时曾被非礼,另两姐妹惊觉也遭遇相同经历,赶紧报警揭发此事。
控方指,被告事发时与三姐妹母亲是好友,但却滥用母女对他的信任,利用职位便利对她们下手发泄性欲,并有直接肌肤接触,对年纪尚轻的女童们造成身心伤害。
被告也患有娈童癖,他曾于1996担任补习老师时,在住家内非礼一名7岁的女学生,用手触碰其胸部与下体,被判10个月的监禁。
控方吁请法官判他监禁26个月又12周。被告的代表律师求情时表示,被告知道自己患娈童癖,此次干案后积极寻求治疗,积极纠正行为,6个月内已安排12次的心理辅导,希望法官轻判。
法官下判时考虑到被告曾有类似案底,控方要求合理,最终判他坐牢26个月外加鞭刑,但被告已年过50岁而不适合被判鞭刑,因而须坐牢额外8周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