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5日讯)41岁新加坡补习教师搞上12岁女学生,跟女学生在商场厕所里性交,夺走对方初夜,被判坐牢10年10个月鞭打12下。
被告是现年43岁的华族男子,他面对7项包括法定强奸和触犯儿童与青少年法令的控状。
案发时被告41岁,涉案女童只有12岁,两人是师生关系。为保护受害者,法官令媒体不得报道任何会透露女学生身份的资料。
据案情显示,女童在2017年初到一间补习中心上课,被告当时是女童的数学补习教师。被告当时将手机号码给了班上学生,并鼓励他们有事可以联络他。
女童觉得被告体贴又风趣,渐对他产生好感。被告也在同年11月,传简讯说女童是他最喜欢的学生。
女童怀疑被告也喜欢他,两人之后频频互传简讯,结果谈出感情。女童发现与被告有很多共同喜好,尤其是音乐,因此把对方当成灵魂伴侣。
被告在2018年4月19日问女童要不要交往,女童答应后,两人不久就开始胡搞。
被告在2018年12月,3次与女童发生性交,第一次在武吉班让大厦的残障人士厕所里,女童当时是未有过性经验。之后两人两度在被告位于东北部的住家胡搞。
调查显示,被告案发当时与女友同居。
补习中心在2018年1月关闭,女童之后与说服父母,聘请被告当她的私人补习教师。被告在同年5月20日起,每周日为女童补习。
被告会在补习时,抚摸女童胸部,也会带女童到残障人士厕所,教导她如何为他手淫。
女童与被告交往时常外出用餐,两人会当众牵手。由于被告是女童首名男友,她不敢告知父母。
女童在同年12月随家人到大马度假,父母见女童忙著传简讯,要求检查手机,竟发现两人间的露骨简讯,揭发被告罪行,报警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