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30日讯 )20岁青年在4个月内3度强奸12岁亲妹妹,母带怀孕女儿去堕胎不成,欲帮她退学掩饰,才被学校揭发!
被告是现年22岁华族青年,他面对9项包括强奸、非礼、性侵、以及性剥削等控状。受害者是被告14岁的亲生妹妹,她案发时只有5岁至12岁。被告最终遭法庭判坐牢11年半,及7下鞭笞。
为保护受害者,法官令媒体不得报道任何会透露被告妹妹身份的资料,包括被告名字。
案情显示,被告父母育有4名孩子,被告排行第二,妹妹是老幺。
被告自2010年起,当时只有13岁的他就上网看色情卡通片,后来竟对妹妹起了色心。被告父母在2013年离婚,被告与弟弟的兼护权归母亲,妹妹的兼护权则归父亲。
妹妹之后在2017年6月搬回家与母亲一同居住。
被告当时与妹妹睡同一张床,被告在2017年6月至9月间,趁家人熟睡时3次强奸了妹妹。被告当时20岁,妹妹只有12岁。
妹妹在2017年10月中,发现月经没来,便告知母亲。母亲之后买了验孕棒并带她到诊所,确认女儿真的怀孕。
母亲怀疑儿子是经手人,担心若带女儿到新加坡医院,儿子会被警察逮捕。她于是在12月11日带女儿到新山的一间诊所堕胎,不过遭医生拒绝。
母亲害怕学校会发现女儿怀孕,叫女儿不要上学,还以女儿生病为由,为她办退学手续。
校方拒绝处理母亲的申请,在追问之下,母亲才坦承女儿怀孕,学校在2018年2月1日报警。
尽管如此,警方调查揭露,妹妹肚子里的孩子不是与被告骨肉,她之后接受堕胎手术。孩子的经手人因与她发生性关系,最终被令协助警方调查。
看色情卡通片非礼5岁妹
被告看色情卡通片后非礼5岁亲妹妹,母亲虽发现却姑息。
案情显示,被告在妹妹5岁时,用下体放在妹妹私处一带搓揉,直到他射精为止。
被告母亲有次替妹妹冲澡时,发现妹妹内裤有精液,她质问被告是否非礼妹妹,但被告否认。母亲当时只是提醒被告,不可以对亲妹妹“做出这样的事”。
被告的精神报告显示,他患有娈童障碍症,对女童有“性趣”,他也患适应障碍症。
被名代表律师求情时说,被告母亲学历只有小学程度,之前当过小贩助理,目前一家人住在两房式组屋里,靠福利金过活。
律师说,被告母亲在发现被告罪行后,不懂得如何处理,导致事情演变成这样的结果。律师表示,被告干案时未满21岁,而他为自己的行为感到愧疚,希望法官能轻判。
法官下判时指被告身为哥哥,却没有尽保护妹妹的责任,反而长时间对她进行性虐待,罪行还变本加厉。他同意控方所说,认为刑罚应对被告起阻吓作用,最后判他判坐牢11年半鞭打7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