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一名物流公司董事经理,涉嫌汇450新币(约1357令吉)资助伊斯兰国组织宣传恐怖主义,今天(14日)被判罪名成立。
根据新加坡联合早报的报导,这是首起新加坡人因资助恐怖主义而被控的案件。
根据2002年通过的恐怖主义(取缔资金)法令,被告可被判处长达10年的监禁,或高达50万新币的罚款,或两者兼施。
报导指出,36岁的被告伊姆兰·卡欣(Imran Kassim)自2017年8月起就在内部安全法令下被拘留。
伊姆兰13日承认有意资助伊国组织,但是他在庭上声称不认同新加坡法律、只认同伊斯兰法,因此决定不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