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0日讯)知名意大利巧克力厂商Ferrero S.P.A尝试以产品Ferrero Rocher(金莎)的包装和圆形状,5度向新加坡知识产权局申请注册商标和上诉,以保护这个立体圆状综合商标,结果都失败。
根据商标注册法令,除非产品本身有特性,否则就能以“缺乏特性”驳回注册商标的申请。
知识产权局的商标审查员和案件裁决专员先后以上述理由驳回厂商的申请和上诉。
案件裁决专员大卫卢维林说,金莎的立体圆状物并无固有特色,使公众一看到圆形状,就会以为这是“金莎”的商标。
他指出,即使以某特定品牌和形状大量出售产品,不代表公众就会认为该形状就是真正的产品,他们可能认为形状只是个特征,或只是个眼熟的东西。
这家厂商申请的注册商标包括裹上金色纸张的圆状巧克力、一个确保巧克力不会在盒内滚动的褐色纸杯,以及一个印上FERRERO ROCHER的椭圆形白色粘纸,指这些是“经协调的包装设计”。
但裁决专员指不能因为综合了立体圆状以及这些纸杯和粘纸,就批准商标申请,因为纸杯和粘纸的特征并没为商标添加独特性,一般消费者还是会将它们视为有“装饰或功能作用”的元素。
根据裁决书,厂商是在2013年12月23日,用这个涉及立体形状、包装和颜色的综合商标向知识产权局申请注册商标。
商标审查员在2014年9月驳回申请,因为认为申请的商标是立体状,没其他独特元素,而“这种形状在巧克力中相当普遍,一般消费者不太可能单单以这形状,就认定它是出自金莎的标志。”
根据案例,以商标注册来看,这类识别与联想不意味著有关产品就有其特色。
厂商锲而不舍,随后3次向审查员陈词和上诉,却全被驳回,最后要求进行单方面的听审。裁决专员在今年10月审理,上个月还是驳回第4次的上诉。
FERRERO ROCHER巧克力产品在新加坡的营业额从1982/83的仅1000美元(约4140令吉),增至2014/2015年的2512万馀美元(约1亿399万6800令吉)。
雀巢也曾被驳回
新加坡过去也有类似要以形状注册为商标的申请。2016年,雀巢(Nestle)要为Kit Kat巧克力两个和四个指状的形状申请商标保护,阻止他人使用类似形状生产巧克力,结果被驳回。
根据最高法院上诉庭五司的裁决,Kit Kat缺乏固有特色,虽然一般消费者看到指状时,会联想到Kit Kat,但雀巢无法证明一般消费者会把这个形状直接当成Kit Kat的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