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18日讯)引发香港政府修订《逃犯条例》的台湾杀人案嫌犯陈同佳,本月23日(下周三)因洗黑钱案刑满出狱。有消息透露,陈同佳同意在出狱后前往台湾自首,为其个人错失承担责任。
香港《星岛日报》报导,陈同佳因洗黑钱案被判坐牢两年5个月,目前在香港壁屋监狱服刑,下周将出狱恢复“自由身”。港府原计划修订《逃犯条例》,将陈同佳引渡至台湾受审,但随修例工作“寿终正寝”,政府未再提出任何方案处理台湾杀人案。
此外,上述报章还获得可靠消息透露,近月有牧师多次以神职人员身份,到壁屋监狱探望陈同佳,并建议他考虑赴台自首。最终,牧师成功劝服陈同佳原则上同意赴台自首,但希望不会被台湾当局判处死刑。
希望不被判死刑
消息指,陈同佳曾忧心到台服刑“人生路不熟”,亦不熟悉台湾法律。而台湾方面的律师早前曾赴港与陈同佳商讨案情,并向他介绍台湾法律、监狱情况等。
消息人士指,陈同佳犯案时年仅19岁,只是一时错手犯下大错,若自首可显示他真心悔改,敢于承担罪责。该人士亦引述陈同佳表示,对死者潘晓颖的父母致最大歉意,并希望获得原谅。
另外,陈同佳在狱中得悉修例事件引发轩然大波,对此感到内疚,希望该自首的决定有助于“外面的哥哥姐姐”减轻愤怒,令社会事件尽快平息。消息又指,陈同佳的父亲原对自首建议有保留,担忧儿子被判死刑,经几番与律师和儿子倾谈后,对自首决定表示同意。
报导指,陈同佳下周三出狱后,将留在香港一段非常短的时间,与家人相聚后便出发赴台。而台湾方面就接收嫌犯一事仍在商讨中,正式赴台日期有待敲定。
曾提4方法处理案件
台湾杀人案死者潘晓颖的父亲,今年6月曾致函香港特首林郑月娥,提出4个方法盼为女儿讨回公道,包括以“单次个案处理”方式,赋权香港法庭审理单一个案;以“行政指令方式”单次移交疑犯;赋予香港法庭域外法权;劝服嫌犯赴台自首。
香港建制派政党——民主建港协进联盟(简称民建联)今年七月曾与林郑月娥会面,要求港府劝嫌犯考虑自首;该党立法会议员蒋丽芸,亦曾到监狱探望陈同佳,并劝其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