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7日讯)为筹结婚钱,24岁马来西亚籍清洁工恩将仇报,涉谋财害命,在储藏室持剪草刀对54岁女主管捅颈击头,最后冷血藏尸沟渠,逃回马来西亚两周后如常办婚礼。
这起命案发生于2016年11月24日,中午12时至下午1时,地点在丹那美拉渡轮中心。
被告是来自马来西亚的阿曼穆英(26岁),他面对一项控状,指他谋杀54岁的清洁管工麦穆娜。案件今日开审,被告不认罪,选择抗辩。
控方开庭陈词时指出,女死者管理包括被告在内的4名清洁工,和下属关系良好,十分专业,还会好心借他们钱和请吃东西。
女死者得知被告没地方住时,可怜他并允许他睡在储藏室内,直到被上司罗斯兰发现,才被阻止。
根据开庭陈词,被告同年12月9日准备在马来西亚吉兰丹结婚,原定事发后的28日返家,却在之前被解雇,被告因为结婚需花钱,恳求罗斯兰让他继续工作,死者也在几天后代被告求情让他继续工作。
被告在这段期间为了周转向女死者及同事借钱度日,事发时还拖欠死者70新元(约210令吉)未还。
事发当天,死者和被告先后进入储藏室,被告突然用剪草刀攻击女死者的“左上胸”,对方倒地后喘著气央求被告不要杀她,被告却没罢手,继续用剪草刀猛打对方的头部,期间还用右脚将死者踢倒在地。
眼看死者血流不止,被告将对方拖到储藏室外的沟渠,将她推入沟渠,再移回盖子掩人耳目。
被告接著将剪草刀放入水桶,迅速离开现场,当天就逃回马来西亚老家,并在15天后举办婚礼。
根据法医报告,死者的右颈有切伤、头皮多处大面积出血,至少共六处受伤。法医将在接下来的审讯中供证,指出颈项加上头部的出血是致命伤,警方起获的剪草刀或是致命凶器。
法医也将供证,指出颈项和头部的伤势各有可能是致命伤。
据被告的口供书,他承认杀了死者,包括用剪草刀刃桶死者,用刀柄攻击对方的头部。
庭上问可否逃死刑?
被告事后搭德士到兀兰关卡,再搭巴士逃到新山,最终落网被控,还当庭问可否逃死刑?
开庭陈词揭露,被告事后搭德士逃至兀兰关卡,再乘巴士越堤,再从新山辗转逃回吉兰丹。在新加坡警方要求下,马来西亚警方找到被告,并在同年12月19日将他转交给新加坡警方,逮捕归案。
根据去年报道,被告面控后,通过通译员直问法官,如果他肯合作配合调查,是否能逃死刑?法官回说他不能做这样的决定。
此外,根据开庭陈词,被告被指谋害死者后,将对方身上所戴的两条金链、金手链和手机拿走,逃至新山时把其中一条手链当了1000令吉,在吉兰丹又当掉了其馀的首饰,获得7500令吉,并将其中的6000令吉作为嫁妆,一部分则拿来赌博。
被告在几天后因急需用钱,又将当票卖给另一家当铺,获得1054令吉,并将部分做为婚礼用途。
死者每天穿金戴银
死者日日穿金戴银,双手更是戴满戒指。
根据控方陈词,死者日日都戴首饰,即使工作也穿金戴银,全身至少会戴两条金链、六枚金戒指、两条金链及两条脚链。
今早首名供证的是死者上司罗斯兰,他接受控方提问关于死者上班戴首饰的习惯。他透露,死者每天都会戴金链、手镯、10根手指戴满戒指、还有脚链。
罗斯兰进一步解释,死者佩戴的长金链、手镯和戒指都让人一目了然,脚链在走动时也会发出声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