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26日讯)昔日被称为“中国网络沙皇”的中共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网信办)主任鲁炜,2017年被控受贿罪落马,震惊北京政坛。浙江省宁波市法院周二判处鲁炜坐牢14年,罚款300万元人民币(约183万令吉)。
法院指出,2002年至2017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网络管理、企业经营、职务晋升及工作调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索取财物,共计折合3200万元人民币(约1955万令吉)。
鲁炜曾担任新华社党组成员、秘书长、副社长,北京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北京市副市长,以及中国国家互联网资讯办公室主任、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副主任、中央网路安全和资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中央宣传部副部长等。
法院表示,鲁炜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但鉴于鲁炜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大部分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鲁炜曾被美国《时代》杂志称为“有权决定亿万网民看什么”,跃上2015年时代百大人物榜。2014年,他访美参观面子书总部,当时创办人朱克伯格亲自接待,足见其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