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死不救”往往会被唾弃,但中国一名退伍军人因“见义勇为”将女邻居从疑似色狼手中救过来时,意外踢爆施暴的男子的大肠,结果被刑事拘留14天,还可能因此获刑,该男子却逍遥法外。此事引起中国舆论,部分网民感叹“好人难做”。
中国媒体报导,去年12月26日晚11时许,在家中陪伴孕妻的赵先生,突然听到楼下传出踢门声,后来又听见有人喊“救命啊,强奸!”,便下楼查看,及时救助了正被施暴的年轻女子小邹。
赵先生忆述,他赶到现场时,看到满身酒气的李男左手掐住邹女的颈部,右手则出拳殴打邹女;邹女脸部发紫、有瘀青,赵先生便冲上前拉开李男;岂料李男激烈反抗,先是拳打赵先生胸颈,其后更紧捉赵先生的手不放,赵显示便一脚把李男踢倒,但当他准备上前还击时,则被邹女拉住。
邹女则表示,她当晚回家时,遭到李男强行跟随,要“与她过夜”,她吓得连忙跑回家中锁门,岂料李男一脚踢开大门,声称要留下来过夜。她的闺蜜见来者不善,立即跑出来报警,李男随即动手打人,更撕扯她的衣服,试图强奸她,她立即大叫呼救。邹女强调,她绝不会让好人遭冤枉,会亲身作证,还赵先生清白。
不后悔这么做
21岁的赵先生坦言不后悔,“我始终认为自己是见义勇为,不应该被定性为故意伤害”,只是他大叹这一次见义勇为,不光害了自己,还害了家人。在他被刑事拘留期间,怀孕的妻子刚好临盆,他无法陪伴妻子,也没能看见儿子出世,感到非常愧疚。
更令赵先生困扰的是,李男被鉴定为“二级伤残”,且已提出索偿,律师告知他,如法院不认定他是“见义勇为”,他将因“防卫过当”面临4年有期徒刑,甚至要赔偿疑犯20至60万人民币(约12至36万令吉)。
赵宇说:“如果我被抓了,他们娘俩该怎么办?没有经济来源,还要面对巨额赔偿,不敢想像。”他也表示,若下次遇到这种情况,出手时会更注意分寸。
面对舆论,福州警方拒绝正面回应事件,仅表示案件仍在调查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