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1日讯) 美容院老板娘与商人丈夫联手虐佣罪成,女被告被判坐牢3年和赔偿女佣1万1800新元(约3万5400令吉),男被告则被判监6周和赔偿女佣500新元(约1500令吉)。
女被告谢丽丝(39岁)在先得坊经营美容院,面对5项蓄意伤人和一项使用有毒物质伤害他人的控状,男被告林俊龙(44岁)则面对一项打女佣的罪状。
两名被告周一被判罪名成立,判处上述刑罚。两名被告不服所判,针对罪成和刑罚提出上诉。
案件发生在2016年8月至10月13日之间,地点是榜鹅径某组屋单位内,受害女佣是来自缅甸的漂漂玛。
案情显示,女被告嫌女佣她手脚慢,在她煮开水时连续两次要女佣用刚煮好的开水自淋在肩膀上,导致女佣的皮肤通红起泡。女被告给女佣一根针,叫女佣刺破水泡,女佣痛到喊出声来。
开水流到地上,女被告叫女佣用毛巾擦干地板,还将洗地板的药水倒进水桶中,要女佣喝掺杂著狗毛的污水。女佣喝了后呕吐,肚子痛了好几天。
另外,女佣在被告家吃的是未经煮过的生面条和饼干,营养不良,体重从50公斤骤降至38公斤。
2016年8月尾,女被告生女佣的气,就叫女佣在厨房跪地磕头,她却去坐在客厅,还说要磕到她可听到声音,女佣最后磕到额头流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