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台北一名在大学任教的钢琴女教师日前指控1罗姓男子自称“活佛上师”,趁她离婚期间骗她“命带七煞”,必须透过“男女双修”,献出肉体才能消灾解厄。女教师当时信以为真,让罗男及其刘姓妻子搬进她家,开启了同居生活,10年来性交上千次。惟台北地检署认定罪证不足,不将两人起诉。
台湾媒体报导,女教师指控2000年3月间因为与前夫离婚,因缘际会参加了佛教密宗团体,认识了自称是“活佛上师”的罗姓男子。当对方得知她刚失婚、又拥有高学历、高所得,且敬畏鬼神,就铁口直断她“命带七煞,必须透过男女双修,将肉体献给活佛才能消灾解厄”,当时她因离婚六神无主,相信对方真的具有神力可以帮助她,因此答应对方搬到她的住处同居。
隔年,罗男的刘姓女友也带著女儿搬进来,罗男住进来后,称双修可以消灾解厄,以每周2、3次的频率与她发生性关系,当她开始怀疑时,刘女则在她身旁洗脑,不断强调双修的好处,让她信以为真,继续和罗男发生性关系。直到2011年7月罗男、刘女搬离住所,她和罗男至少发生1000次以上的性关系。
女教师表示,罗男及刘女搬进来后,全靠她平时教琴收入支付日常开销,10年来侵占她600万台币(约82万令吉)资产,因此控告二人利用权势性交及侵占罪。
罗男否认犯案,辩称从未指自己是“活佛上师”,强调两人是男女朋友,发生性关系都是你情我愿,生活费则是共同负担;刘女亦称双方和平相处,当时只是因为女老师刚离婚,才打算搬过去陪她,自己平时也有赚钱,分担生活费用。
检方认为,从照片来看,最多只能认定罗男是宗教修行人士,看不出2人有上下从属监督服从关系,而双方同居期间,女老师可以自由出入、打电话,有很多机会求救,但仍与罗男发生性行为长达10年之久。而且女老师拥有高学历,并非涉世未深者,此认为罗男、刘女罪证不足,一并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