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5日讯) 无业青年竟对父母爆粗动手,一次带女伴回家厕所亲热,遭母亲撞见,不满母亲破坏好事而拳打母亲,昨天被判入青年改造所。
被告张文杰(18岁,译音)案发时无业,他面对5项控状,指他在去年12月29日至今年4月30日间,对父亲张国明(55岁)和母亲林薇(46岁)使用暴力。
案情显示,被告今年4月1日下午3时,用福建粗话辱骂母亲,还掐母亲颈项及双手,母亲于是在今年4月18日,成功申请个人保护令,禁止被告对她动粗。
同月30日晚上10点55分,被告带了一名女伴回家,被告母亲因当时很晚,建议女方回家。
被告假装送女伴出门,5分钟后又偷偷将女伴带进住家厕所亲热。
被告母亲发现被告与女伴躲进厕所里,要后者立刻回家。被告为此不满,在客厅里与母亲吵了起来,过程中推了母亲一下,导致母亲肩膀撞到衣架。
母亲这时警告被告不可再对她动粗,否则她就报警。被告在母亲走到房间时,竟又拳打母亲肩膀,母亲向一名房客求救,之后报警。
曾用晾衣架打伤父手臂
被告也曾用金属晾衣架扔父亲,打伤父亲手臂。
被告父亲在去年12月29日下午1点,将被告挂在窗口的毛巾移开。被告竟因此与父亲吵了起来,并将客厅的金属晾衣架拿走,离开住家。
被告父亲随后而至,在楼梯口逮到被告。被告见到父亲后,将手里的金属晾衣架扔往父亲方向扔,打伤父亲手臂,后被警方严厉警告。
控方指报告显示被告重犯可能性很高,时常与父亲起冲突,与母亲关系又不好,母亲在被告还押期间,完全没有去探监。此外,被告也与损友交往,容易受到不良影响,因此不适合接受缓刑和日间报到令等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