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6日讯)家庭医生涉嫌强奸女病人案续审,控方揭露,被告在警方口供中曾表示,以口水作为滑润剂,沾在手指上为女病人进行盆腔检查。控方指这是被告编造出来的故事,目的是万一在受害者身上发现有他的脱氧核糖核酸(DNA)时,就能以此为“借口”。
67岁的家庭医生黄中武,被指2015年12月30日,晚上11时30分,在勿洛北2道第418座组屋开设的黄氏西药房诊所看诊时,强奸当时23岁的女病人。
被告已婚,育有5名孩子。受害者当时是23岁的大学生。
《亚洲新闻台》报道,被告辩称,女病人称自己尿频和外阴瘙痒,因此他为女病人进行盆腔检查,看她是否患有盆腔炎。检查过程中,他需要把手指伸入女病人的阴道。
被告在本月10日出庭时,他指本身在进行检查前已与女病人沟通,并获得她的同意
被告承认在进行检查时,女病人突然申诉外阴瘙痒,他“一时没有留意”之下,在没有戴手套或使用滑润剂情况下,为病人作检查。
控方周四在第11天的审讯中继续盘问被告。控方指被告遭警方拘留时,录了两份口供,承认自己用口水代替滑润剂来为病人进行盆腔检查。控方质问被告为何如此做时,被告回应,口水是抗菌的,这是他所知道的“常识”。
“通常我不会这么做。我也不能解释(该行为)。”
控方进一步质问被告为何庭上所提供的证据与警方所录的口供不同时,被告坦言,本身其实已忘记口供中的大部分内容。
控方再要求被告澄清之前所说有关口水是抗菌是什么意思,被告回应,口水有抗菌的元素,但不能作为代替滑润剂的借口。
控方昨天指被告的辩词是一个“精心编造”的故事。控方指出,被告庭上的证供与警方口供明显的不一致,而且在警方口供和病人的病历卡上均没有提到病人有盆腔炎。
“被告声称为女病人检查她是否有盆腔炎是在说谎,被告说手指沾口水来检查病人私处也是编造出来的,因为他担心万一在女病人私处被发现有被告的DNA时,他能以此作为解释。”
尽管被告在每页口供上签了名,但他强调某部分并“不是100%准确。”不过经大法官蔡利民反复质疑后,被告承认是自愿录口供。
称患勃起障碍 证词口供有出入
黄中武自称患有勃起机能障碍和性欲低下问题,控方指上述证词与警方口供也有出入。
控方指出,在其中一份警方口供中,被告清楚表示他没有任何勃起机能障碍。
针对这点接受盘问时,被告说在录口供时,因勃起机能障碍“没有令他感到困扰”,所有那时没有想到这一点。
他也说,从警方拘留中获释后3天,他曾咨询泌尿科医生并拿报告,该份报告后来也作为呈堂证供。
此案主控官斯里巴蒂莎娜兹副检察司在综合证据时说,被告称自己患有勃起机能障碍是“事后想法”,并把被告所陈述的内容,形容为“精心编造”的故事。
她说,被告在法庭作供时曾指出,他在2015年能与太太进行性行为。
本案件在7月10日续审,辩方将传召被告太太和诊所护士等9名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