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滴滴司机杀人案侦破暂告段落,网民密切关注和讨论,“每天常坐滴滴顺风车的我们,怎样避免成为下一个受害者?”“滴滴出行应不应该承担责任?”
每个用户在注册滴滴出行服务时,都会对跳出来的用户协议直接点“同意”。但这个协议可能让滴滴公司在类似事件中免责。比如,《滴滴顺风车信息平台用户协议》中明确写出,顺风车平台提供的并不是出租、用车、驾驶或运输服务,滴滴顺风车提供的仅是平台注册用户之间的信息交互及匹配服务。
换句话说,滴滴只起到撮合交易的作用,而非承运人。所以出现意外,滴滴并不承担交易双方风险。如果按照这样理解,在类似事件中,滴滴完全可以免责。
事实上,中国在今年宣判的一宗乘客因车祸起诉司机和滴滴的案件中,滴滴被判免责。
而滴滴司机杀人案的嫌凶,是违规借用其父顺风车账号接单,属滴滴的重大疏漏,网民认为滴滴应担责。这种疏漏并非孤例:2016年5月,广东省深圳市24岁女教师钟某,深夜搭乘滴滴后,被司机带至偏僻处抢劫杀害。警方查明,涉案杀人司机案发车辆的牌照是临时伪造。
交通部曾批评
中国交通部亦发声不点名批评指,一些网约车平台公司在发展壮大之后,将网约车作为增加“流量”和“估值”的工具,只顾看投资人的脸色,不考虑乘客的感受与体验,也不考虑司机的客观需要。
另外,深圳官方于2016年3月通报,在深圳网约车司机群体中,发现吸毒前科人员1425名、肇事肇祸精神病人一名、重大刑事犯罪前科人员1661名。分析认为,应该区别对待,对重大刑事犯罪前科人员、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等群体进行限制,不宜对所有刑释人员不加区分,全部限制。
去年,在美国伊利诺伊州的一名优步(Uber)司机,在接到一名女性乘客之后,被该乘客用随身携带的刀具刺杀,最终不治身亡。舆论质疑,是否也应对乘客进行筛查和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