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苏拉威西岛野生黑冠猕猴Naruto,2011年抢去英国摄影师斯莱特的相机并笑着“自拍”,惟照片版权引发争议。善待动物协会(PETA)入禀指照片由猕猴拍下,摄影师侵犯了它的版权;但美国加州第九巡回上诉法院周一(23日)裁定,猕猴没有该照片的版权,摄影师获赔偿讼费。
斯莱特当年在苏拉威西岛上,拍摄濒临绝种的黑冠猕猴,期间Naruto抢走他的摄影机,拍了几百张照片;虽然照片大多都很模糊,但Naruto露齿而笑的独特自拍照成为热话,更被网民疯狂转载;斯莱特随即表明拥照片的版权。
惟PETA于2015年提出诉讼,指Naruto拥有照片版权,建议由PETA担任法定监护人来管理照片收益,惠及所有猴子。后来PETA和斯莱特在去年10月达成和解,斯莱特同意捐出照片盈利的25%,来保护当地黑冠猕猴的栖息地。
不过,上诉法院不寻常地继续介入,认为有必要裁定猴子是否有权状告人类、企业或公司侵权,要求赔偿和禁令救济(injunctive relief)。
法官巴亚(Carlos Bea)周一时在判决书中表示,法院裁定“原告”猴子和所有动物都不是人类,在版权法下不具法定地位。法官形容PETA把Naruto当作棋子,来实现组织的意识形态目标,斥诉讼“琐碎又没有意义”。斯莱特将可获得相关诉讼费用,他拒绝透露从张照片获得多少收益,仅称“低得令人尴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