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中央选举委员会开放政党注册,截至周一(19日)为止,已有65个团体申请注册政党,包括一个政治团体申请注册成立“泰国共产党”。
据泰国《国家日报》报导,虽然选委会官员接受泰国共产党的申请表格,不过,选委会秘书长沙旺汶密(Sawaeng Boonmee)较后认为,该党名称不民主,并违反宪法子法中“政党法”第18条规定,而拒绝该党的注册。
报导指出,宪法子法中“政党法”第18条第3款规定,政党的名称或者简称或者标志图案,必须不违反4项原则:
1. 与君主立宪制下民主制度没有敌对关系,不以改变国家政治制度为目的。
2. 不违背国家安定与国民的良好道德观念。
3. 不造成国民敌对分立。
4. 不造成人民代表的自主工作造成妨碍影响。
泰国政府曾在1952年立法,把“共产党”列为“恐怖分子”,不过,该法律已在2000年正式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