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5日讯) 45岁大叔千方百计利用11岁邻居“干女儿”对其的信任,一步步接近后强奸女孩,之后还赠送女孩性玩具和剃刀,更误导女孩,指两人性交并非犯法。
上述案件发生在2010年8月至2011年1月之间,事发时,年仅11岁的女孩称45岁的邻居大叔为“干爹”,当时被告是一名私人司机,与妻子没有孩子,两人与受害女孩一家是隔壁邻居,关系要好。
被告与妻子非常疼爱女孩,时常与她玩耍及外出,被告也会在女孩生日时送她礼物,包括香水、唇膏、音乐播放机等,并帮她支付补习费。
被告是在约半年内,5次带女孩到多层停车场的汽车内和组屋楼梯口犯案。
根据案情,被告是在获悉女孩暗恋上一名叫“查尔斯”的男子后,便谎称可以为女孩传话给查尔斯,一步一步兽性得逞。
案情显示,2010年10月其中一个周六早上,被告在女孩步行前往补习中心的途中将她带到附近的多层停车场,女孩还误以为被告是要载她去购物,不料被告开始欺骗骗女孩查尔斯在学校踢球时受伤,这令女孩感到非常难过。
于是,被告开始安慰她,身体更慢慢趋近并亲吻女孩,更为自己和女孩宽衣解带后,与她发生性行为,并警告女孩不准告诉任何人。
被告最后被控8项控状,包括3项严重法定强奸及5项严重性侵14岁岁以下孩童的罪名,今早在高庭认罪,被判坐牢24年。
为保护受害人的身份,法庭谕令媒体不准报道任何可泄露女孩身份的资料,包括被告的名字。
设计“神秘电话铃声”
为免恶行被发现,被告设计“神秘电话铃声”,并专挑女孩上补习课的时间犯案,以免女孩父母发现女儿失踪。
为了能与女孩安排见面,被告与女孩说好,会先拨电到女孩的住家,在铃声响了几下后将挂断电话,女孩听到“神秘铃声”后,就要回电。
案情显示,被告通常在女孩周六早上的补习时间约她见面,然后带她到汽车上强奸她,完事后,被告会在下午2时左右把女孩送回家,这时候正是女孩补习课结束的时间。
2011年1月,被告谎称查尔斯在吉隆坡遇车祸受伤,目前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疗伤,被告更答应会带女孩到美国探望查尔斯。
女孩因担心查尔斯的伤势,在学校休息时间不断哭泣,之后女孩向前来查询的老师表示自己遇到了感情问题,校方在安排女孩与辅导员会面后,发现女孩与被告发生性行为的事情。
事情曝光后,女孩在校长室哭不停,因她担心一旦报警,被告就会落网,她就无法前往美国探望查尔斯。
最后,女孩的16岁哥哥还是前往报警。
女孩在受害人陈述书中表示,事情曝光后,她去到哪里都会哭,她也不解,被告口口声声说与她发生性行为没有错,那为何被告要逃离新加坡?
女孩目前仍有创伤后遗症,时常做恶梦,对所有事情都失去兴趣,也无法集中精神上课。
被告逃到新山
为避免被逮捕,被告逃到柔佛新山,还在新山娶小老婆,不料大老婆在5年后到新山时撞见被告,狠心报警抓亲夫。
2011年1月29日,即女孩哥哥报警后的隔天,被告又一次拨出“神秘电话”到女孩家,女孩通知被告家人已报警,被告立马拿了护照,开车逃到新山,并留在新山生活,也娶了一位小老婆。
2016年7月26日,被告妻子到新山印度庙宇时,意外撞见被告,当场与他对峙,最后大义灭亲报警。
随后被告遭大马警方逮捕,也因抵触移民法令而被判在大马坐牢,同年9月,他被遣送回新加坡接受法律制裁。